- 公开案号
- (2024)粤0307民初40883号
- 审理机构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客户主体
- 深圳市某有限公司
- 硕法代理身份
- 硕法苑阳泽律师、周尚沅律师担任原告诉讼代理人
- 公开记录
- 公开裁判文书/企查查案件信息可查询
- 处理结果
- 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48008.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9996.85元。
案情概览
工程供货类企业经常遇到合同金额大、送货批次多、付款周期长、对账口径反复的问题。该案中,原告与深圳市某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多份供应合同和材料购销合同,累计送货后仍有 748008.24 元货款未付。硕法代理供货方起诉追收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处理路径 / 硕法能力体现
硕法处理货款追收时,重点是把零散履约材料变成法院能直接核算的账。合同、送货、对账、付款和催收记录要互相印证,才能让被告很难再用金额不清或延期付款抗辩拖延。
- 多份合同和多批次送货如何汇总为清晰欠款金额
- 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和庭审确认如何共同证明欠款
- 逾期付款利息是否能按合同约定和对账节点计算
- 诉讼费、保全费能否一并由违约方承担
证据准备
硕法把客户材料转化为可提交、可复核、可用于谈判或程序推进的证据清单,重点包括:
- 三份供应合同及材料购销合同
- 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和总对账材料
- 被告庭审确认尚欠货款748008.24元的陈述
- 保全材料、诉讼费及保全费缴纳凭证
处理过程
- 先把三份合同按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和付款条款整理成一张履约表。
- 再用送货单和微信对账记录校准总送货金额、已付款金额和未付款金额。
- 根据最后一次总对账日期和月结付款条款,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起算点。
- 诉讼中同步主张货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确保判项覆盖企业真实追收成本。
企业价值 / 硕法提示
该案体现硕法在企业商事争议中的落地能力。对供货方来说,胜负关键往往不是有没有合同,而是账能否算清、证据能否闭合、利息和费用能否同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