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案号
- (2014)高民(商)终字第3615号;相关案号:(2014)二中民初字第02582号
- 审理机构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客户主体
- 新疆宏润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游鹏飞
- 硕法代理身份
- 硕法李汉华律师、袁子怀律师担任上诉人诉讼代理人
- 公开记录
- 公开裁判文书/企查查案件信息可查询
- 处理结果
- 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一审关于北京法院管辖的裁定。
案情概览
重大股权交易争议进入诉讼后,第一步常常不是实体审理,而是管辖权争议。该案中,江苏广华能源有限公司就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提起诉讼,涉案交易暂定总价 5.16 亿元。宏润丰能源公司及游鹏飞认为案件应移送新疆法院审理,硕法代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及上诉。
处理路径 / 硕法能力体现
硕法在重大股权案件中,会把程序争点作为整体诉讼策略的一部分。即便管辖权异议未获支持,前期对合同签订地、证据来源和协议条款的梳理,也会直接影响后续实体审理准备。
- 股权转让协议写明在北京市签订,是否足以确定北京法院管辖
- 部分签署行为发生在异地时,合同签订地如何认定
- 电话录音、确认书、消费记录和证人证言能否证明具体签约地点
- 重大股权案件中,管辖权异议对整体诉讼策略有什么影响
证据准备
硕法把客户材料转化为可提交、可复核、可用于谈判或程序推进的证据清单,重点包括:
- 《关于转让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 协议管辖条款、签订地记载和游鹏飞确认书
- 电话通话录音、丽思卡尔顿酒店消费查询单和证人证言
- 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及二审上诉材料
处理过程
- 先审查协议管辖条款是否存在约定不明、签署地点不一致等可争议空间。
- 再围绕最后签字地点、确认书性质和合同最终成立地点提出程序抗辩。
- 在二审中集中讨论北京签订地记载和辅助证据能否指向北京市西城区。
- 案件虽未改变管辖结果,但为后续实体争议梳理了交易过程、签约地点和证据链风险。
企业价值 / 硕法提示
该案提示企业在高金额股权交易中,管辖条款不能只写城市,更要明确具体法院或可识别地点。硕法能够帮助企业在争议发生后快速判断程序空间,并反向优化交易文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