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案号
- (2017)粤1972民初11327号;二审案号:(2018)粤19民终9248号
- 审理机构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客户主体
- 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硕法代理身份
- 硕法袁子怀律师、刘小燕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 公开记录
- 公开裁判文书/企查查案件信息可查询
- 处理结果
- 法院认定相关摄像机标识构成侵权,围绕停止侵权、合法来源抗辩和赔偿责任作出处理。
案情概览
商标侵权不只发生在线上店铺,也会出现在工程项目和商业空间中。该案中,永视新电子发现荔香明珠花园视频监控系统中的球形摄像机及红外一体枪机使用 ZAXTEAM 标识,遂起诉施工方、供应方和项目公司。案件涉及工程发包、设备采购、标识安装和合法来源抗辩。
处理路径 / 硕法能力体现
硕法在工程类商标维权中,会把“现场使用”和“交易链条”并行处理。一方面固定设备上真实存在的商标标识,另一方面追溯施工、采购、供货与付款关系,避免只找到使用现场却无法落到责任主体。
- 工程现场安装设备上的商标标识能否构成侵权使用
- 项目公司、施工方和供货方之间责任如何区分
- 公证拍照、工程合同、核价表和付款凭证如何形成证据链
- 合法来源抗辩是否足以免除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
硕法把客户材料转化为可提交、可复核、可用于谈判或程序推进的证据清单,重点包括:
- 第4808345号 ZAXTEAM 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转让证明
- (2017)深证字第119548号公证书和现场照片
- 荔香明珠花园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签证单、核价表和付款凭证
- 施工方与供应方购销合同、送货单及当事人庭审陈述
处理过程
- 先通过现场公证固定摄像机标识使用状态,解决工程场景取证容易灭失的问题。
- 再把项目公司、施工方、供货方之间的合同链条拆开,分别判断停止侵权与赔偿责任。
- 针对对方提出的合法来源抗辩,围绕采购合同品牌约定、行业注意义务和设备识别能力进行回应。
- 通过一审、二审程序推进权利边界确认,让商标维权从单一商品扩展到工程使用场景。
企业价值 / 硕法提示
该案适合电子设备、安防、智能硬件企业参考。产品被安装到工程项目后,维权证据往往不在电商页面,而在现场、合同和采购链条里,硕法能够帮助企业把这些材料转换为法院可审查的侵权证据。